經中共安徽省委審計委員會批準,省委審計辦、省審計廳于近日出臺《關于在國有資本投資科創企業審計中建立容錯機制的實施意見(試行)》。
實施意見圍繞國有資本投資生命周期,明確了適用容錯機制的3項基本條件,規定了4個具體環節的9項適用情形以及其他2項適用情形,同時細化規范了審計容錯認定程序流程以及相關工作要求,要求全省各級審計機關立足國有資本投資和科技創新客觀規律,在審計中堅持實事求是、客觀公正、寬嚴相濟,嚴格區分失誤與失職、敢為與亂為、負責與懈怠、為公與謀私的界限,全面歷史辯證地認定問題性質、界定責任,深入分析問題背后的成因,審慎作出審計結論,做到揭示問題風險隱患與激發國有資本投資活力并舉、查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與服務科創企業發展并重,推動營造鼓勵創新、寬容失敗、允許試錯的良好氛圍。
下一步,省委審計辦、省審計廳將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調整變化及實施意見試行情況,動態完善容錯機制適用情形和程序,以有力有效的審計監督服務現代化美好安徽建設。(信息來源:省國資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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